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朱昌俊12月10日,省人大常委会召开“全省人大法制工作联系会”,就加快建设法治四川,结合四川实际,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“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的“十六字”方针,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东明提出的“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”作出重要部署。
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写入改革《决定》,意味着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”已成为中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。而建设法治四川,当仁不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这个过程中,践行“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的“十六字”方针,将是法治四川建设的使命与准则。
以科学立法为严格执法提供基础。上位法的颁布和变更,要求地方立法也要做出及时的细节补充和修改,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实情和严格执法的要求。四川作为西部内陆省份,更亟需通过科学的立法跟进,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。在立法的过程中,注重以宪法为根本,通过民主立法、开门立法,提升立法的科学性,既是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要求,也是立法体现人民意志、满足民众法治诉求的根本体现。
以严格执法树立法治权威和政府公信。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”,同样,一切法律的生命都在于严格的执行。在实际中,由于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强,个别执法者执法不严,有法不依的现象,成为影响法治权威,损害政府公信的重要源头。基于此,各级政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,确保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”,通过建立法治权威,维护好政府公信和社会稳定。
以司法公正夯实社会正义的底线。一方面,在当前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,确保法院、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权和检察权,显得尤为重要。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响应和支持,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、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一司法改革的顺利实现。另一方面,随着民众不断增强的法治诉求和权利意识,还必须建立以司法公开助推司法公正的改革意识,以“看得见的方式”让民众感受到司法公正。
治蜀兴川,法治先行。当立法、执法、依法层面都严格恪守了现代法治的准则,“守法”必当成为社会的主流。特别是各级提高领导干部,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,确保政府施政完全在法治的框架内实施,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法治四川必将成为天府之国新的亮丽名片,为法治中国建设书写新的篇章。 |